登录
注册
国内赛事-2016年吉林最美辉南“龙湾杯”全国摄影大展
2016年吉林最美辉南“龙湾杯”全国摄影大展
责编: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8-15 来源:天下摄影网 点击:8799 次  【打印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信息资源部(网站群)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中国原生态国际影像研究会
承办单位:中共辉南县委宣传部
         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
         辉南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全球摄影网、美丽中国影像网、吉林关东摄影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影像国际网、中国辉南网


二、大展宗旨
反映吉林辉南龙湾的美丽风光、辉南山川大地的美丽景象,展示辉南生态保护建设成果以及辉南淳朴的人文风采,呈现中国美丽的生态内涵。


三、参展细则

1.征稿内容:
以反映辉南龙湾奇特秀美的生态自然风光为主,包括辉南传统文化,辉南历史文化,辉南林业工人风采及辉南淳朴的人文风俗等有关内容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展。

2.征稿时间:
2016年1月 1日至2016年10月15日(以稿件寄出时间为准)

3.征稿细则
①以反映辉南龙湾奇特秀美的生态自然风光为主,包括辉南传统文化,辉南历史文化,辉南林业工人风采及辉南淳朴的人文风俗等有关内容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展。欢迎国内外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参加投稿。
②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新作和有新意的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每组限4-8张并附文字说明)。
③提倡真实、客观表现、再现辉南龙湾风光及辉南历史文化风貌的作品。
④参展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短文字说明。
⑤参展作者必须保证其参展作品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参展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展者承担。
⑥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逾期不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⑦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群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⑧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⑨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亲属投稿,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⑩对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⑪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大展期间,来辉南拍摄的摄影家凭市级(含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在德通宾馆、龙湾宾馆住宿,住宿费一律按挂牌价的5折优惠;凭证免费进入收费景点拍摄;团体来辉南创作者凭县级(含县级)以上摄影协会介绍信享受以上待遇。
⑫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4.稿酬设置
入展80幅      稿酬各 1500 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从稿酬中代扣代缴。
*在本次大展活动结束后,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将选出5幅最能反映当地美丽风景及人文风采的摄影作品,将其版权独家买断。

5.投稿方式:
网络投稿:

1.中国摄影家协会影像中国网( http://www.cpanet.cn/,)专区“2016年吉林最美辉南“龙湾杯”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按照要求上传作品。
联系人:周玉敏 戴斌;联系电话:010-65598095
2.新浪爱拍:http://aipai.sina.com.cn
作者可在新浪爱拍投稿“2016年吉林最美辉南“龙湾杯”全国摄影大展”投稿专区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261)注册投稿,按照新浪爱拍上传要求上传作品,投稿作品需为jpg格式,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500px,总大小不超过5M。上传时需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邮箱投稿:
作者可向辉南县摄影家协会2016年吉林最美辉南“龙湾杯”全国摄影大站邮箱投稿。
邮箱:29777776@qq.com
联系人:邵春霞      丁 库  
联系电话:0435-8234360  15844533555   15944596686
投稿需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在来稿作品中标注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提示:网络投稿和邮箱投稿不能重复。


返回首页 | 关于天下摄影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摄影互动 | 招聘栏目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天下摄影交流群:一群:35765943    二群:176326500  人像群:90556132
Copyright © 2009-2014 台州市天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2002614号 网站法律顾问:陈明律师